一、认证对象
-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执业的药师(含2024年考试取证人员)
- 需在取得执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证书批准日期年份+1=继续教育年份)
二、学时与学分要求
- 总学时:每年需完成90学时(每学时40-45分钟)
- 学分构成:
- 公需科目:30学时(10学分),涵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
- 专业科目:60学时(20学分),包括药物合理使用、疾病诊疗等专业知识
三、学习方式
- 网络培训:需通过省级以上认证平台学习,禁止倍速播放或拖拽进度条
- 面授/函授:需选择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认定的施教机构
- 其他途径:学历教育、学术会议、课题研究等可折算学分
四、认证流程
- 报名:通过省级药师协会官网或指定平台(如福建华博科技)报名
- 学习与考试:完成规定课程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学分证明
- 提交证明:需在注册时提供继续教育学分证明(首次注册可暂缓)
五、注意事项
- 时效性:学分需当年完成,逾期需补学(部分地区限3年)
- 监管升级:2025年起严查倍速播放、挂机等违规行为,学习过程需全程监控
- 与注册挂钩:未完成继续教育将影响执业资格延续、职称晋升等
建议及时登录所在省份药师协会官网(如福建、河南等已发布细则的地区)查询具体报名时间及课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