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最新通知要点
一、继续教育对象
- 安徽省: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注册执业的人员(含2024年考试通过人员);鼓励未注册但持证人员参加。
- 河南省:历年取得资格证书者(含2024年考试通过人员)。
二、继续教育时间
- 安徽省
- 面授培训:4月下旬开始,需提前在“安徽药品人才网”选班次。
- 网络教育:专业科目5月开通,学习截止至12月。
- 河南省:3月10日至12月30日。
三、学时要求
- 执业药师每年需完成90学时,包括:
- 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由省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如安徽省通过省人社厅官网学习)。
- 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由药监部门组织(面授或网络形式)。
四、学习形式及管理
- 面授培训
- 公益性培训,不收取费用(交通食宿自理)。
- 需提前报名选班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网络教育
- 平台:安徽省使用“安徽药品人才网”或“安徽省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河南省通过指定网站学习。
- 学习要求:部分省份(如河南)明确禁止倍速播放、拖拽进度,需完成课程后参加综合测试。
五、学时管理及注意事项
- 学分时效:继续教育学时全国有效,不得跨年结转;因特殊原因(如伤病)未完成者,可于次年补学(需用人单位证明)。
- 违规处理:擅自更改项目信息、违规收费或授分将影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安徽省将按10%比例抽查项目执行情况。
- 其他豁免:参与援藏、援疆等援派工作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者,可视同完成学时。
六、联系方式
- 安徽省:省继教办时小莹 0551-62829118,邮箱:ahsjjb@163.com。
- 网络平台:安徽省“安徽药品人才网”(www.ahfda.com)。
以上内容综合各地最新通知要求,具体执行细节以当地药监部门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