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明确2024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逾期不提供补学服务。广东省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学习任务。
-
天津市:允许通过继续教育网“补学窗口”参加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可计入补学年份的公需科目学时。但需注意,2024年1月1日之前已选但未修完的课程不结转计入2024年度学时。
-
安徽省:规定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任期内所需学时。
-
江西省:允许因伤、病、孕及其他原因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学,补学原则上应在下一年度6月底前完成。
建议您根据所在省份的具体政策,及时完成公需科目学习或补学任务,避免影响职称评审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