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业绩上传至“四库一平台”的流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上传渠道与平台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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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平台填报
企业需通过所在省份的 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 填报业绩信息,该平台与全国平台联网的省份会自动将数据推送至全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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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平台入口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仅接收省级平台推送的数据,企业无需直接上传。
二、上传流程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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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与进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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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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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业绩管理”或“工程备案”相关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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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业绩类型与填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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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工程备案”或“项目竣工”等对应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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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企业名称、证照信息、项目立项、合同、竣工验收等必要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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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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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施工许可证、竣工报告、合同扫描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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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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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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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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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平台审核通过后,数据将自动同步至全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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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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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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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联网的省份需在省级平台完成全部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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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联网省份建议定期检查数据同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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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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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与项目实际情况一致,避免矛盾或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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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材料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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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
- 若项目负责人变更,需在省级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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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业绩补录 :需按省级要求一次性填报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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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项目 :需结合当地监管要求分阶段填报。
建议企业优先确认所在省份平台是否联网,及时关注住建部及省级住建厅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数据及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