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较为详细,以下是整理后的关键信息:
一、录取原则
西安工程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 德智体全面衡量:考生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
- 择优录取: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结合考生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 公平公正:录取流程透明,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二、具体录取规则
1. 综合分计算与排序
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 综合分计算: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 排序规则: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比较专业成绩;若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位次择优录取。
- 特殊要求: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对身高有最低要求,男生1.85米,女生1.75米(以高考体检表数据为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 特殊省份政策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
-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三、其他要求
- 外语要求:
- 本科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高考外语科目需为英语(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 加分政策:
- 认可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但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 性别比例:
-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注意事项
- 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录取时将结合学校录取原则与省级规定执行。
- 学校艺术类专业入学后无需加试。
- 招生计划及具体要求可能因年份有所调整,建议考生以当年官方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以上信息整理自大学生必备网和鲁芽网。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相关网站或联系学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