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与普通类志愿填报的兼报规则如下:
一、同一批次内不可同时填报
- 同一批次只能选择一类:体育类考生在同一录取批次内(如本科提前批、常规批等)只能选择填报体育类或普通类中的一类,不可同时填报。
- 例如:在本科提前批中,若填报了体育类院校,则不能同时填报普通类提前批院校。
- 普通类考生不可填报体育类:普通类考生若未取得体育类专业合格资格,不能填报体育类志愿。
二、跨批次或不同类别可部分兼报
- 跨批次允许兼报:在不同录取批次中,体育类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类和普通类志愿。例如:在体育类常规批填报体育专业,同时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普通专业。
- 部分批次有条件开放:
- 福建省规定:体育类考生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可兼报普通类志愿,但需符合同一科目组(如物理或历史科目组)要求。
- 天津市明确:体育类考生可同时填报体育类和普通类志愿,或仅填报普通类志愿。
三、录取顺序与冲突处理
- 录取顺序决定投档:若体育类和普通类志愿分属不同批次,按实际投档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投档时间相同,体育类优先投档。
- 志愿冲突处理原则:考生最终只能被其中一类(体育类或普通类)投档,不会同时被两类录取。
四、填报建议
- 提前规划批次选择:根据自身成绩和目标院校,明确优先填报体育类或普通类志愿。
- 注意省级政策差异:各省对兼报的具体限制可能不同,需以本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政策为准。
体育类与普通类志愿能否同时填报,需结合具体批次、省份政策及录取规则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