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汽车补贴政策综合说明
一、报废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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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 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2万元
- 报废燃油车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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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车条件
- 燃油车: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车,或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其他燃料车;
- 新能源车: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
- 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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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衔接
- 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取得完整补贴凭证的消费者,若在2025年2月28日前补齐材料,可纳入2025年补贴范围。
二、置换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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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按新车价格分档)
- 新能源乘用车:
- 6万≤购车价<10万:1万元
- 10万≤购车价<20万:1.4万元
- 购车价≥20万:1.5万元
- 燃油乘用车:
- 6万≤购车价<10万:7000元
- 10万≤购车价<20万:1万元
- 购车价≥20万:1.3万元
- 新能源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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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 转让旧车与购买新车须为同一人,且转让旧车和新购车日期均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 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三、购置税优惠政策
- 新能源车:2025年12月31日前购置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插混、燃料电池车)继续免征购置税,最高免税额3万元;2026年起免税额减半至1.5万元。
四、其他重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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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车补贴
- 名下无车的消费者首次购买新能源车,按车价分档补贴:
- 15万元以下:车价10%;
- 15万-30万元:车价8%;
- 30万元以上:车价6%(最高4万元)。
- 名下无车的消费者首次购买新能源车,按车价分档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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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 同一自然年度内,每人仅可享受一次报废或置换补贴;
- 报废与置换补贴不可重复申领,同一新车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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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 报废补贴需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材料;
- 置换补贴需通过地方指定渠道申请,材料包括旧车和新车发票、登记证明等。
五、政策时效与资金安排
- 补贴遵循“先到先得”原则,资金用完即止;鼓励地方政府延续补贴活动;
- 部分省级或平台补贴可与国补叠加,但需注意地方细则(如河南省明确统筹地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