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7日商务部等八部门发布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补贴范围扩大
- 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新增国四排放标准燃油车,符合条件的旧车包括:
- 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
- 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其他燃料乘用车
- 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
(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二、补贴标准
- 报废更新补贴:
- 购买新能源车补贴2万元
- 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补贴1.5万元
- 置换更新补贴:
- 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1.5万元
- 购买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
三、申领规则
- 每位消费者每年可享受:
- 1次报废更新补贴
- 1次置换更新补贴
(同一辆新车不可重复申领)
- 跨年度衔接政策:
- 2024年7月25日-12月31日未完成手续的,可在2025年2月28日前补齐凭证纳入补贴范围
四、申请方式
需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
- 身份证明
- 旧车报废凭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
- 新车购置凭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资金分担机制
中央与地方按区域比例分担补贴资金(如东部地区8.5:1.5,西部地区9.5:0.5),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建议消费者及时通过官方平台查询属地政策细则,注意旧车登记截止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