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能源车补贴政策2025
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
补贴标准
对于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 2 万元。具体而言,2025 年,个人消费者报废 2012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安徽省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可获得此补贴。
跨年度政策衔接
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个人消费者仅部分取得报废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 类证明材料,并在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全部取得上述 4 类证明材料的,可以参照上述补贴标准申请 2025 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并计入 2025 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其中,所报废的旧车须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注意事项
-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 新购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须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 购买二手乘用车不享受补贴。个人消费者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须在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所购买的新车,须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报废旧车并购买二手乘用车,以及报废新能源汽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均不属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
汽车置换更新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
补贴标准
根据新车价格不同,补贴标准如下:
新车价格区间燃油乘用车补贴金额新能源乘用车补贴金额5 万元(含)以上 10 万元(不含)以下8000 元10000 元10 万元(含)以上 20 万元(不含)以下10000 元12000 元20 万元(含)以上13000 元15000 元
跨年度政策衔接
对在 2024 年 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个人消费者仅部分取得转让后的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含转让签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3 类证明材料,并在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全部取得 3 类证明材料的,可以参照上述补贴标准申请 2025 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并计入 2025 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
注意事项
- 旧车须在 2025 年 1 月 8 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新车须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登记的乘用车在全国范围内发生所有权转移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的获得方式须为购买。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安徽省内购买新车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不限安徽省内注册登记)。
- 转让旧车所有人、购买新车所有人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人须为同一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并购买二手乘用车的,不属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
其他相关政策
消费补贴
安徽省政府鼓励各市对购买非营运性质新能源汽车的个人,以及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和驾驶培训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消费补贴。安徽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实际发放金额按最高 50%比例予以补助,每市年度省级单项最高补助 1000 万元。
税收优惠
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化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