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河北商转公政策有以下要点:
一、政策启动时间与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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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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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2025年4月1日起,受理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登记满4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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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2025年7月1日起,扩大至登记满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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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2025年10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至登记满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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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市内四区由个贷中心受理,其他县(市、区)由对应管理部、高新管理部、经开管理部受理。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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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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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了商贷(不含公积金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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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贷尚未结清且银行同意提前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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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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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需满足年限要求(最新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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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等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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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符合住房公积金**其他条件(如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无未结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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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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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还后贷
- 完成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流程简单、周期短,原**银行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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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贷还贷
- 自筹资金结清差额部分并注销原商贷抵押,置换为公积金**。目前仅建设银行支持,后续将扩展至其他合作银行。
四、申请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原商贷合同、银行同意提前结清证明等材料。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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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省直缴存职工可通过“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预约;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详细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