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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起
受理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登记日期满四年的商转公业务。 -
2025年7月1日起
受理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登记日期满三年的商转公业务。 -
2025年10月1日起
受理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登记日期满两年的商转公业务。
政策明确要求申请人需满足房屋套数、房龄(**期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等条件,并可通过“先还后贷”或“以贷还贷”两种方式办理。建议有需求的职工根据自身房产登记时间选择对应阶段办理,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如不动产权证、原商贷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