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相关最新通知,现将主要信息汇总如下:
一、评审结果公布
- 湖南省:2024年度共有678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评审,确认文件《湘会职改审〔2025〕1号》已印发,市州及省直单位参评人员可通过单位职改办申请获取。
- 山东省:通过人数达1661人,评审结果已于2024年12月19日公布,名单可通过官网下载。
- 西藏自治区:共有12人通过评审,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6日。
- 全国统计:2024年各地评审通过总人数约14855人,其中江苏、浙江、北京、山东等地通过人数较多。
二、申报时间与政策调整
- 福建省:
- 高级会计师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31日,正高级会计师为3月3日前。
- 申报需通过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提交材料,系统于4月1日停止注册,但已注册者可在公示前修改信息。
- 广东省:修订《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新增代表作制度,优化破格申报条件,并明确高级会计师需通过全国统考后方可参评。
- 三明市:要求申报人员2022-2024年考试合格,且履职年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三、继续教育要求
- 会计人员需完成公需科目(≥30学分)和专业科目(≥60学分),学分当年度有效,不可结转。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申报材料需包含业绩成果、论文等,建议提前准备并参考当地评审手册。
- 具体政策以各省财政厅/人社厅通知为准,建议关注官方渠道获取最新动态。
如需进一步了解申报流程或材料准备,可参考各地发布的详细指南或咨询专业辅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