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专业与项目不符是实践中常见的问题,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根据现行规定及案例,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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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专业匹配原则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与项目专业相关的专家。例如,医用超声设备采购需抽取医用超声波或激光仪器等相近专业专家,而非笼统的医疗设备或医药类专家。
若专家库中无完全匹配的专业,可参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允许细化至相近专业,但不得跨大类抽取(如医疗设备与医药品)。 -
跨专业评审的风险
跨专业评审可能导致专家因缺乏专业知识而误判,例如:- 医疗设备项目误抽医药类专家,导致技术参数评审错误;
- 货物类项目误抽工程造价类专家,影响技术评分的独立性。
此类情形可能被认定为“评审不专业”,甚至触发废标。
二、违规情形与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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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违规案例
- 案例1:某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抽取了口腔科设备及医药类专家,评审时未回避专业不符问题,最终被财政部门责令废标。
- 案例2:监狱囚粮采购项目误抽工程造价类专家,因未独立评审被认定投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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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
- 专家主动回避:若专家发现自身专业与项目不符,应主动声明回避。
- 代理机构纠错:代理机构发现专家专业不符时,需及时要求其回避或补抽专家。
- 财政部门监管:对违规行为可采取废标、重新采购等措施,并追究相关方责任。
三、优化建议
- 细化专家分类:完善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例如将医疗器械细分为超声诊断、激光仪器等子类,便于精准匹配。
- 强化代理机构责任:要求代理机构在抽取前严格审核项目需求与专家专业匹配度,避免程序合法但实质偏差。
- 完善监督机制:通过信息公开、第三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专家抽取和评审过程的监督。
四、总结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专业匹配是确保评审公正性的核心。若发现专家专业与项目不符,采购人、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需依法及时纠正,必要时废标并重新组织评审,以维护政府采购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