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2025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因春节假期(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顺延至2月20日。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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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国务院节假日安排,2月申报纳税期限原为15日,但因假期顺延至20日。 -
涉及税种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常规税种,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附加费用。 -
注意事项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有重大调整,需关注取消和修订的表单。
- 未开票收入也需申报,避免遗漏。
- 各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