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转注册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
1. 必要材料
- 转注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由原单位盖章确认。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注册证书:原注册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 与现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与新单位的雇佣关系。
- 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由原单位出具,证明已解除劳动关系。
- 继续教育证明:如注册周期内变更,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2. 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
- 未任在建项目负责人证明:由原单位提供,证明申请人目前未担任在建项目的负责人。
- 国有未改制企业相关证明:如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职业道德证明:部分省份可能要求提供。
- 其他材料:根据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需要其他证明文件。
3. 注意事项
- 转注册的前提条件:
- 在原单位注册满一年。
- 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转出。
- 没有其他建设部证书(如监理、造价)在原单位注册。
- 需有新的注册接收单位。
- 材料准备需符合最新规定,建议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具体要求。
- 跨省转注册需报建设部批准,可能需要重新颁发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4. 参考来源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流程或补充信息,可以访问相关网站或咨询当地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