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单位拒绝开具会计信息采集工作证明,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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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沟通:首先与原单位沟通,明确表达需求,要求开具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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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沟通无果,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并责令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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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投诉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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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书后的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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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声明:如果急需证明,可以自行写声明并加盖新单位公章,作为工作经历的临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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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其他证据: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