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总会计师的行政级别在不同省份存在差异,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1. 常规情况下的级别定位
- 省财政厅作为正厅级行政单位,总会计师通常属于副厅级领导职务。其职责定位与总经济师等专业岗位并列,属于厅内分管财务工作的核心管理层。
- 在多数省份(如河南省),总会计师明确为单位副职领导,行政序列中排名在副厅长之后,但高于中层正职。
2. 存在特例的地区差异
- 山东省财政厅的总会计师被定位为中层正职(正处级),属于内设机构负责人而非单位副职领导。
- 这种差异源于各省对专业岗位的行政序列设置规则不同,部分省份更强调总会计师的专业技术属性而非行政级别。
3. 职务核心特征
- 无论具体级别如何,总会计师均属于行政领导职务而非技术职称,需承担财务管理、预算监督等核心职能。
- 其任职资格强调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并重,通常要求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或同等专业背景。
4. 横向对比参照
- 在国有企业或开发区管委会等系统中,总会计师普遍对应单位副职(如副总经理级别)。
- 该职务在省级行政机关的级别设定,一般低于同级税务系统的总会计师(后者多明确为副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