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具体如下:
一、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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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交纳。
-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 后续金额段按0.9%-0.5%递减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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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产案件:
- 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 知识产权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的按财产案件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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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包括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等,按实际支出或国家规定标准收取。
二、诉讼费用的减免
以下情况可减半收取或免交:
- 调解结案、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
-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受理费减半。
- 破产案件:按破产财产总额减半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经济困难申请: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三、律师费用
律师费根据案件类型和复杂程度协商确定:
- 按件收费:非财产案件(如离婚、劳动争议)通常5000元起,财产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如10万元以下部分7%-9%)。
- 风险代理:胜诉后按执行金额的10%-20%收取。
- 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胜诉方可主张。
四、费用承担规则
- 一般原则:败诉方承担诉讼费,部分胜诉则按比例分担。
- 律师费:通常由委托人承担,但合同有约定或知识产权等特殊案件可要求败诉方承担。
建议根据具体案件类型和金额,结合当地法院标准进一步核实费用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