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教辅资料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 出版与编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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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并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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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材料的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中小学教辅材料。
- 印刷与复制管理 :
- 出版单位应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在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制业务时,必须事先核验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制手续。
- 推荐与选购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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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推荐给学生自主选购的教辅材料参考目录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学研究院从省教辅资料评议委员会推荐的目录中选取,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学校,供学生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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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的教辅资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订购。
- 使用与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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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要严格按照“一科一练”的要求推荐使用。初中各年级限定为中考、结业考试科目和地方性课程等相关教辅材料,初三年级可酌情增加一套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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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每学期在学校内订购的教辅材料总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小学低年级30元/人,中年级50元/人,高年级80元/人;初中非毕业年级150元/人,初三年级230元/人。如教辅材料价格随着纸张、印刷成本等发生变化,则由当地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对最高限额作相应调整。
- 监督与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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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征订或随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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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建立“三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制度,家长和社会各界能够参与到教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中来。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监督,为孩子们的教育保驾护航。
- 其他规定 :
- 严禁学校或者学校的老师以任何形式推销教辅资料,也不能指定教辅资料的书名和书店名字让学生自己去购买任何教辅资料。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确保教育的公平性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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