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给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分录需区分销售方身份:若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税率计提销项税;若销售方同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征收率价税分离确认收入与增值税。 核心操作包括收入确认、成本结转及税款处理,关键点在于价税分离计算和科目准确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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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含税总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适用税率计算)。需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不可抵扣进项税,销售方仍需全额纳税。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含税总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金额=含税额÷(1+征收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3%或1%征收率计算)。价税分离公式为必备步骤,且增值税需月末或季度末汇总缴纳。 -
成本结转统一处理
无论销售方身份,均需在确认收入后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若涉及运费等费用,商业企业需直接计入“销售费用”而非成本。 -
免税情形特殊处理
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10万元,免征增值税部分需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需注意免税政策适用范围,避免误用。 -
税款缴纳与附加税计提
实际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同时计提附加税(如城建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提示**:操作中需严格区分发票类型(普票/专票)及纳税人身份,确保科目对应与政策合规。定期核对“应交税费”余额,避免漏缴或多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