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工程进度和资金情况分阶段处理,具体如下:
一、暂估入账的基本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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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工程时
当工程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已发生相关支出时,需按合理估计金额暂估入账: $$借:在建工程 \quad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这里,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是负债类科目,用于核算尚未收到发票但已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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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初冲回
由于暂估时未实际支付款项,需在次月初用红字冲回原分录: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quad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这一步确保账目反映实际的负债情况。
二、实际支付时的调整
当收到发票并完成支付后,需进行以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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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回暂估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quad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红字)$$ -
按实际金额入库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 \qua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quad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若暂估金额与实际金额存在差额,需调整相关成本科目(如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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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处理
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需从入账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后按实际成本调整原值,但无需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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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影响
月末暂估时无需预缴增值税,实际支付时按发票金额申报纳税。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在建工程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同时保障财务报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