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反腐行动中落马的官员涵盖省部级至县处级,包括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县委书记等,主要涉及受贿、权钱交易、生活作风等问题。以下是不同级别典型案例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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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高官
毛小兵(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因受贿、通奸被查处,是十八大后青海反腐的标志性案件之一。其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巨额贿赂,凸显高层权力监督的重要性。 -
厅局级干部
- 魏成玉(海东市原副市长)、强建海(互助县委原书记)均因受贿被逮捕,两人长期在西宁、海东任职,涉及工程项目敛财。
- 任宝元(治多县委原书记)从基层晋升至副厅后迅速落马,被曝赌博敛财、粗暴对待群众,最终获刑4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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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及以下
朱建平(省经信委原主任)、于小明(省能源局局长)等因“严重违纪”被审查,反映基层“小官大贪”现象。2008年数据显示,青海5年内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70人,其中厅级4人,多涉贪污、挪用公款。
青海反腐案例表明,反腐败无级别限制,需持续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尤其防范基层权力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