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的编制性质主要取决于所属单位类型,既有公务员编制也有事业编制,但以公务员编制为主。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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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编制特警
绝大多数公安系统的特警属于行政编制(即公务员),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享受警察专属职级序列和待遇。例如:- 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特警支队/大队
- 承担反恐、防暴等核心执法职能的特警岗位
这类特警需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要求,薪资由财政全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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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特警
少数地区或特殊单位存在事业编特警,常见于:- 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下属的应急救援中心
- 非执法类岗位(如警用设备维护、训练指导等)
这类岗位通常通过事业单位招聘,执行专业技术岗或管理岗工资标准。
关键区别在于公务员特警具有执法权,而事业编特警通常辅助执法。报考时需仔细查看招录公告的"编制类型"栏目确认性质。建议优先选择公务员编制岗位,职业发展空间更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