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加试科目两类,其中公共科目为所有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而报考公安、司法警察等职位的考生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使用维吾尔语答题的考生还需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120分钟的客观题考试,涵盖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等模块;《申论》为150分钟的主观题考试,针对不同职位类型(如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分级命题。两类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是笔试总成绩的核心构成。
加试科目分为两类:一是《公安专业科目》,面向公安系统、法院及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考生,内容涵盖职业素养、法律基础及实务能力,成绩计入总分;二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仅针对使用维吾尔语答题的考生,成绩需达到合格线但不计入总分。部分少数民族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可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统一划定,艰苦边远地区及特定岗位会适当倾斜。考生需注意,不同职位的总成绩计算方式存在差异:普通职位按笔试平均分与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而公安类职位则按《行测》40%、《申论》30%、《公安专业科目》30%的比例折算笔试成绩后,再与面试成绩合并计算。
备考时需结合职位类别针对性复习,尤其是《申论》的分级命题特点和加试科目的专业要求。建议考生提前下载官方考试大纲,明确题型与评分标准,同时关注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等后续环节的细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