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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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次数限制
- 科目三最多有5次考试机会(含补考),若5次均未通过,则所有已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需重新从科目一开始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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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间隔时间
- 每次考试失败后,需等待10个自然日才能预约下次考试(从考试失败的次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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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 科目三每次考试包含1次正考和1次补考,若当场补考仍不合格,则计为一次考试机会使用完毕。
- 若因个人原因(如预约后缺考),仍需遵守“10天后重新预约”的规则。
总结:科目三连续挂科5次需重新报名,并从科目一开始考试。建议在考试前充分练习,分析失败原因(如技术、心理因素等),以提高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