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研报名时“受过何种奖励”的填写要求,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奖励的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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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类奖励
包括国家级奖学金、省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奖、学术竞赛获奖(如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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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活动类奖励
如志愿者服务奖、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称号、优秀学生干部等,体现社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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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荣誉
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以及毕业设计(论文)证书等。
二、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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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明 :需填写奖励名称、颁发机构及获奖等级(如国家级、省级、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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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级原则 :国家级、省级奖项优先于校级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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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要求 :需为本科期间获得的奖励,且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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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 :必须如实填写所有奖励信息,虚假信息可能导致复试失败或录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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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奖励处理 :未获奖或无相关证书的同学可填写“无”或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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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记录 :同时需填写本科期间受到的学术处分(如作弊处罚),但此部分与奖励分开。
四、补充说明
部分院校在复试中可能参考奖励信息,但奖励仅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因素,不直接决定录取结果。建议重点突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或竞赛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