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考生本人填写
考研复试政审表中的“奖惩情况”部分 必须由考生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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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情况
- 需列出本科期间获得的所有荣誉和奖励,包括学术奖项(如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社会实践、竞赛获奖等。 - 建议按时间顺序或重要性排序,并提供具体成就或贡献的说明。 - 学院级奖学金、四六级证书等一般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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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情况
- 如实填写本科期间受到的所有处罚,包括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原因、类型、时间和影响。 - 未受处罚者可填写“无”。
二、填写规范
- 格式要求 :使用清晰规范的格式,可列表或表格形式呈现,确保信息易读。- 语言规范 :采用正式、客观的语言描述,避免模糊或夸大。
三、注意事项
- 真实性 :务必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2. 时效性 :主要关注本科阶段(截至入学当年)的奖惩情况,校外经历一般不纳入审查范围。3. 材料补充 :部分院校可能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建议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四、特殊情况处理
- 无奖惩记录 :若无相关经历,可直接填写“无”或留空。- 材料不全 :可咨询学校确认是否需要补充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
奖惩情况是政审表的核心内容之一,考生需以诚信态度认真填写,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复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