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四统一”是指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四个核心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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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项目编码
所有工程项目需采用全国统一的编码体系,确保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之间的项目可识别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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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应使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名称,避免因名称差异导致工程量计算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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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计量单位
所有工程量需采用国家或行业统一的标准单位(如平方米、立方米等),确保量值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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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的计算需严格遵循规范中的计算规则,包括计算范围、计算方法等,避免因规则差异引发争议。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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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规范依据 :四统一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系列)的核心要求,招标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均需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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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规范 :如广东省2013清单指引对门窗工程量计算单位有具体规定(如按㎡或樘计算),需结合地方规范执行。
通过四统一,可以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流程,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透明度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