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管药师继续教育学分的要求,综合相关规范及最新通知如下:
一、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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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标准
执业药师每年需完成 90学分 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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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需科目累计 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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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累计 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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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有效期
继续教育学分以 每年 为周期, 原则上不得结转至下一年度 。例如,2024年取得的学分需在2025年完成学习及考核
二、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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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学习
通过当地药监局官网或协会平台自主学习课程,完成课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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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课堂
报名参加线上课程,利用录播功能高效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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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产学习
参加连续1个月以上的线下培训,需完成规定课时并考核。
三、学分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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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修时间 :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学分需在下一年度内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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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执业药师因伤、病、孕等无法完成当年学分的,可提供单位证明申请补学。
四、注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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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注册 :学分未达标将无法通过执业药师注册延续,需补足学分后方可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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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晋升 :近五年累计学分需达到420分,且每年考核需合格。
五、地区差异
- 学分获取方式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通过当地 卫生局官网或药师协会平台 查询具体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及各地最新通知,确保符合当前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