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即《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主要新增和修改了以下内容:
一、基本原则与夫妻义务
-
禁止重婚与同居
明确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重婚或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
-
夫妻忠实义务
夫妻应互相忠实、尊重,家庭成员需敬老爱幼,维护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
-
未登记婚姻的处理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离婚制度
-
离婚冷静期
协议离婚需设置30天冷静期,诉讼离婚则需明确感情破裂情形(如长期分居、家庭暴力等)。
-
财产分割
-
明确婚前财产、继承或赠与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需协商一致。
-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额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否则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
-
子女抚养权
-
年满8周岁的子女可参与抚养权判决,法院优先考虑其意愿。
-
抢夺、藏匿子女或实施家暴、赌博等行为将丧失抚养权。
-
三、家庭权益保护
-
家庭暴力防治
将家庭暴力列为法定离婚理由,引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扩大暴力认定范围至精神、经济控制等行为。
-
家务补偿
认可全职家庭主妇的劳动价值,离婚时可请求基于当地平均收入的经济补偿。
-
彩礼归属
女方婚前财产归个人,彩礼自赠予时即归受赠方所有(骗婚除外)。
四、其他重要条款
-
无效婚姻 :重婚、近亲结婚、未达法定婚龄、婚前疾病未治愈等情形婚姻无效。
-
可撤销婚姻 :受胁迫结婚可请求撤销,撤销权需在1年内行使。
-
财产纠纷处理 :同居期间财产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重婚导致离婚的财产不得侵害合法婚姻方权益。
以上规定体现了对婚姻忠诚、家庭权益保护的强化,同时简化了离婚程序,明确了财产分割标准,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