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项目生享受的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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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优惠: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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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优惠: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及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试合格后3年内参加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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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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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岗位: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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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政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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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扩岗补助: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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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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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实施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开展职业体验活动,打包办理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和助力人才发展系列政策,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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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行动:实施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行动,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实施“1131”精准帮扶,强化困难高校毕业生结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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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更多开发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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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一线就业政策: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代偿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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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及贴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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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接服务: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开展政策宣传、校园招聘、指导培训等活动,组织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设立招聘专区,加密招聘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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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求职能力训练和学徒培训:开展省级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实施青年技能培训行动,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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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办成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推进档案接收、补贴申领、社保缴纳、落户手续等政策服务“一件事打包办”,实施“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计划,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这些政策为黑龙江省项目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机会和有力的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