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弹性退休、养老金调整
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社保退休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退休年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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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法定退休年龄从60周岁延迟至63周岁,采取渐进式调整方式,每4个月延迟1个月,直至2027年1月1日完成全部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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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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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的女职工,延迟至55周岁,每2个月推迟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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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的女职工,延迟至58周岁,同样每2个月推迟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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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弹性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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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自愿选择提前退休,但需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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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职工可协商一致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
三、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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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提高 :从2030年起,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提高至20年,每年递增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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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 :2025年至2030年期间退休的人员,仍按15年最低缴费年限执行。
四、养老金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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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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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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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29%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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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剩余月数不足6个月按0.5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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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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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不低于4043元/月,较2024年增长74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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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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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退休人员、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获得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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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津贴政策调整,2025年1月1日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按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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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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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2011年前退休的特定群体(如男性65岁、女性60岁)可申请一次性补缴,但需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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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影响 :缴费中断会导致个人账户养老金停止发放,建议避免中断。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统一调整与地方细则,旨在平衡养老金可持续性与参保人员权益,建议关注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执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