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司法部
在古代,检察院的职能与现代检察院有所不同,其职责范围更广泛,常与其他机构共同构成国家司法体系。根据历史演变,主要对应现代机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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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或大理寺)
主要负责司法审判和刑罚执行,相当于现代的 司法部、最高法院、检察院 的职能。在某些朝代,大理寺还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类似于公安部的刑事侦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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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察院
负责监察百官、弹劾违法失职行为,相当于现代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及 中央纪委 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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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台
古代中央监察机构,职能与现代 检察院 或 纪委 相似,但规模较小,主要监督中央官员。
补充说明
- 古代“六部”体系中的刑部与现代司法系统高度重合,但需注意不同朝代机构设置存在差异(如大理寺在某些朝代独立承担部分职能)。- 现代检察院主要聚焦公诉职能,而古代司法机关职能更综合,需结合其他部门共同维护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