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成绩计算方法根据职位类型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常规职位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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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构成
- 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权重)和申论(50%权重)两科,各科满分100分。 - 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times 50% + 申论 \times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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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占比
-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 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直接按比例计入总成绩;若包含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可能按其他比例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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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计算
- 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times 50% + 面试成绩 \times 50%$$
- 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公式为:
二、加试专业科目职位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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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总成绩构成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40%,专业科目占20%。 - 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times 40% + 申论 \times 40% + 专业科目 \time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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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计算
- 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 \times 70% + 面试成绩 \times 30%$$
- 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公式为:
三、特殊职位(如公安机关)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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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构成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40%,公安专业科目占20%。 - 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times 40% + 申论 \times 40% + 公安专业科目 \time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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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计算
- 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 = 综合成绩 \times 70% + 面试成绩 \times 30%$$
- 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公式为:
四、成绩排名与录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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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职位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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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专业科目职位 :先按专业科目成绩排名,再按总成绩排名。
以上计算方法综合了不同省份的常见模式,具体以当年官方发布的考纲和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