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 投档原则 :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按普通类上线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
- 投档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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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检索 :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A、B、C 3个(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 5个学校(专科批次)依次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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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过程 :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投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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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投档条件 :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
-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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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在每批“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对该批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填报志愿的机会,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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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布 :省招办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生源未满的院校及专业缺额数,各市、县(区、市)招办组织本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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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办法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操作办法进行。
- 每批院校投档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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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投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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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考生补充投档 :对未被投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的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特殊考生,按照相应政策进行补充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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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退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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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录取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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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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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平行志愿的投档及退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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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平行志愿中的服从志愿投档及退档 。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了解各院校的招生政策及专业情况,合理搭配志愿,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