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抵税是在取得证书当年享受扣除,且以证书标注的发证时间为准,定额扣除3600元。 若证书次年发放但批准时间为当年,仍可抵扣;逾期未申报最迟可延至次年6月30日前补办。
继续教育抵税政策的核心要点如下:
- 扣除时间: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如会计、律师等)必须在证书注明的发证当年申报,而非实际领取年份。例如2024年通过考试但证书批准日期为2024年12月,即使2025年领证,仍可抵扣2024年度个税。
- 扣除标准:技能或专业技术类证书按3600元/年定额扣除,学历继续教育则按月扣除400元(最长48个月),两者可叠加但同一年度同一证书仅限一次。
- 申报方式: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证书信息(名称、编号、发证机关及时间),并留存证书备查。未及时填报可在次年汇算清缴时补办。
- 特殊情形: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需建立学籍或考籍档案的学历教育,可按月扣除;国外证书或非境内机构颁发的资格不适用该政策。
提示:若当年取得多个证书,仅能选择其中一个抵扣;逾期未申报将无法补扣。建议尽早完成填报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