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继续教育专项扣除包括以下两类证书:
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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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学历学位证书,需通过教育部门或高校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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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每月400元,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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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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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如电工证、焊工证、锅炉操作工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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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如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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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取得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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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要求
仅限《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证书,系统会自动识别。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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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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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本人或父母(仅限本科及以下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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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本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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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享受
若同一年度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叠加享受扣除,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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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扣除按年计算,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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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叠加后年最高可扣除8400元(360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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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可享受扣除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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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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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的证书(如心理咨询师,需确认是否在最新目录内)。
建议在申报时通过官方渠道(如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查询系统)确认具体证书是否在列,避免遗漏或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