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护士继续教育的学分要求如下:
一、总学分要求
-
每年最低学分
中级护士每年需完成 25学分 的继续医学教育,其中:
-
Ⅰ类学分 :3-10学分
-
Ⅱ类学分 :15-22学分
-
-
学分补充说明
- Ⅰ类学分与Ⅱ类学分可相互补充,但补充比例不得超过该类别学分总值的50%。
二、学分获取途径
-
学分构成
-
Ⅰ类学分 :需通过医院或省级及以上机构认可的正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如学术讲座、研讨会、培训课程等)。
-
Ⅱ类学分 :可通过网络课程、远程教育、学术期刊阅读等方式获取。
-
-
特殊情况说明
-
自学学分最多不超过3分。
-
省级及以上医院的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需完成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5-10学分。
-
三、学分申请与有效期
-
学分申请
完成学分后需通过医院或相关部门的学分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确保学分记录准确。
-
有效期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通常为2年有效期,需在有效期内完成学分积累。
四、注意事项
-
若未达到学分要求,可能影响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
-
具体学分获取渠道及课程要求,建议咨询所在医院的人事部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