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在驾校练车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一般情况:教练员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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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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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与学员之间形成雇佣关系,教练的驾驶教学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补充说明
若教练员存在指导不当、未尽到监管义务等情形,可能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二、学员违规操作导致事故
若事故由学员违反操作规范或故意造成(如未系安全带、超速等),则学员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追偿权 :驾校在赔偿后,可依据培训合同或法律规定向学员追偿。
三、特殊情形:教练员故意或重大过失
若教练员存在故意行为(如酒驾、严重疏忽)或重大过失,可能需承担全部责任。
四、责任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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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全责 :完全由学员过错引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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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全责 :教练员故意或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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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责任 :双方均有过错,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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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或意外 :交通意外或故意行为(如车辆故障、第三方原因)。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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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付 :教练车通常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驾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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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培训合同中可能约定免责条款,但需符合法律法规。
总结 :学员练车刮蹭的责任主体以教练员为主,学员仅在违规操作时承担责任。具体划分需结合事故原因、教练员行为及保险条款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