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或驾校负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学员在科目三练习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如下:
一、主要责任承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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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学员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学习驾驶,若发生事故,教练员因具有指导、监督义务,通常需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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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承担连带责任
学员系在驾校接受培训,教练员系驾校工作人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驾校)对工作人员(教练)执行工作任务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二、责任划分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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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过错
若教练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未尽到指导义务、操作失误等),驾校需先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教练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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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过错
仅当学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故意碰撞、严重违反操作规范)时,学员可能需承担次要责任,但通常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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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责任
若事故由其他道路使用者(如行人、其他车辆)的过错引发,责任由该第三方承担。
三、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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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与责任认定
发生事故后需及时报警,由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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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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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作为先行赔付方,需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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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教练存在过错,驾校可向教练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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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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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车辆通常配备两套刹车系统,教练可随时控制车辆,进一步降低学员直接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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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未取得驾照,法律上不承担直接责任。
科目三练车事故责任以教练员和驾校为主,学员仅在特定过错情况下可能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