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需要资质,但我国不设专门的总承包资质,而是依据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开展业务,且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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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企业需具备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中的至少一项,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例如,设计类需综合甲级或行业乙级以上资质,施工类需市政公用工程壹级资质等。若资质不齐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施工方需作为牵头方。 -
企业资信与人员配置
注册资本金、净资产、近三年营业税及银行授信额度需达标(如注册资本3亿元以上)。管理人员需满足经验、职称等要求,如技术负责人需15年以上从业经历,项目负责人需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
法律依据与责任
根据《建筑法》,企业需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禁止超资质承揽业务。施工总承包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联合体各方需明确责任分工并提交协议。
总结:工程总承包资质以现有勘察、设计或施工资质为基础,企业需综合评估自身条件或通过联合体补足短板,同时确保人员、资信符合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