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造价超10%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 一般规定 :
- 当工程结算超出预算10%时,建设单位或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对超出部分进行合理的解释和说明。承包方需提交详细的超支原因,包括材料价格上涨、工程量变更、施工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等。发包方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超支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估。如果超支是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如管理不善、施工质量问题等,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超支部分的费用,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罚。然而,如果超支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引起,且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已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准,那么超出预算的部分可能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担。
-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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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价格不得超出中标价10%。若超出,需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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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工程结算超过合同约定或合理费用标准的10%时,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如超过30%时,则需要相关部门介入,对工程结算予以重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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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超合同价10%的规定》主要包括合同变更、造价审核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变更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经过造价审核机构的审核确认。造价审核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当作为合同变更和结算的依据。如果承包商和发包商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程造价超过合同价的10%,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 行政责任 :
- 如果工程竣工结算总额超过合同价的10%以上,经审计后,需要严格界定勘察、设计、造价、施工、监理、采购和业主等各方责任,按责任大小分摊超10%以上的工程价款。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移送监察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
- 合同履行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项目审批与监管 :
- 工程超概算10%可能会导致项目审批环节的问题,需要重新进行审批或者补充相关手续。同时,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建设单位作出解释说明,并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工程变更等是否合规。
- 责任追究 :
- 如果因为某些主体(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等)的过错导致超概算10%,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行政处罚等。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超10%的规定涉及合同变更、造价审核、违约责任、行政责任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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