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放或社区代领
关于河北石家庄独生子女费的领取方式,综合相关政策和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一、独生子女保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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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8周岁,每月发放1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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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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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单位的 :由单位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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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位的 :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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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一次性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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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职工退休时,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获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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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提交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原单位审核后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其他相关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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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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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退休时由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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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位人员 :由户籍所在地政府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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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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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 :职工可增加婚假12天、产假30天(含护理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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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 :独生子女家庭在集体收益分配、宅基地等方面享受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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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子女18周岁前医药费可报销,具体比例由单位或政府统筹。
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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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通过“冀时办”APP或石家庄市政务服务网提交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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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请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提交。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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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策可能因地区差异存在细微差别,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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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落实相关待遇,可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现行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