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独生子女费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可享受每月不低于十元的奖金,由双方所在单位分别发放。
2. 退休一次性奖励
- 国家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分别可获得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
- 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可获得适当补助。
3. 意外伤残或死亡扶助
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若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按照规定提供扶助,包括经济补贴、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应急帮扶和亲情关爱等。
4. 优先优惠措施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独生子女家庭可继续享受多项优先优惠,如:
- 中考高考加分:农村独生子女在参加本省中考、高考时,可增加十分。
- 就业支持:对下岗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培训和就业。
- 养老医疗优待:对六十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就医、养老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5. 其他照顾政策
独生子女家庭还可享受以下福利:
- 在扶持生产上获得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惠;
-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 提高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宅基地标准,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
总结
河北省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政策涵盖了经济补助、养老医疗、教育就业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怀和支持。如果您符合条件,可及时向所在单位或当地政府部门咨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