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不按规定路线训练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将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校或教练如未能依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时间展开驾驶技能培训教学活动,将构成严重的违法行为,教练或随车指导人员可能面临被处以人民币20元至200元的罚款处罚。若教练车辆没有在许可核定的经营场所、依法设定的训练场地及公安交管部门所指定的那条训练道路上进行训练,同样也属于违法行为。
建议驾校和教练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员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驾驶培训,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驾校加强内部监管,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