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参军需要由本人主动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请主体与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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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仅限参加过本年度应征报名的适龄男性公民申请暂缓参军。
- 若未参加过当年应征报名,则无法申请暂缓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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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需在兵役机关开始兵员预征前完成申请,具体操作可通过全国征兵网进行。
二、申请流程与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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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全国征兵网,进入“应征报名(男兵)”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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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侧菜单栏点击“应征报名”,找到“暂缓参军”选项并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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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通过。
三、暂缓参军的性质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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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性质
暂缓参军是公民根据自身意愿选择的行为,不视为逃避兵役义务。
- 仅影响当年是否参军,不影响未来其他年份的兵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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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参军可能性
若未来符合服役条件,仍需按照国家征兵通知履行义务。
- 部分情况下,系统可能默认次年预征,但需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四、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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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士兵退出现役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为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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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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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期间无需承担部队费用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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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改变主意需重新登录全国征兵网调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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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参军需本人主动申请且仅限当年有效,未来仍需关注国家征兵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