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职称与聘用职称在事业单位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核心定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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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官方认定,由人社部门通过评审程序授予,属于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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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职称
是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经考核或评价后,将专业技术资格与具体岗位绑定,属于岗位聘任行为。
二、获取流程与时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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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获取 :通过人社部门组织的评审程序,经资格初审、专家评估等环节,评审通过后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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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聘用 :需单位在岗位空缺时,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程序决定,通常在职称评审通过后进行。
三、权益与待遇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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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权益
证明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可作为职业发展的基础,但本身不直接享受岗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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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权益
聘用后才能享受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职称津贴等福利待遇。
四、评聘分离机制
我国事业单位普遍实行 评聘分离 ,即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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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上职称但不聘用 :可能因单位岗位数量不足、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无法立即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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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评职称但聘用 :可能通过其他途径(如考核优秀、破格聘用)获得岗位。
五、法律关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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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属于专业技术资格认证,与个人职业资格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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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 :属于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总结
取得职称是专业能力的认可,而聘用职称是岗位匹配的结果。两者相辅相成,但需通过不同渠道实现。建议关注单位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