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可以用于实缴出资。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包括数字版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不过,使用数字版权实缴出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流程:
条件
数字版权归属明确:数字版权必须归属于股东所有,且不存在产权纠纷。
数字版权具有价值:数字版权需要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能够通过评估确定其价值。
流程
评估作价: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数字版权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产权转让:将数字版权的所有权从股东名下转让至公司名下,并在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验资与工商审核: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评估报告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最后提交至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数字版权的评估价值需真实可靠,不能虚评或高评,否则可能导致实缴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