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不同类型奖学金的评定标准细则: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具体条件:
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在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如获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国家专利、省级以上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等。
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评审流程:
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候选人进入答辩环节,组织公开答辩。
经学院评审小组评定后,在学院主页通告栏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申报材料提交学生处,由学生处报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结果提交教育部。
研究生奖学金
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无学术不端行为。
所修课程单科成绩及格,学籍状态正常。
按时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评定内容及权重: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占35%,学术成果占50%,综合素质测评占15%。
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作为参考,学术成果占85%,综合素质测评占15%。
学术成果考核:
包括发表科研论文、著作、专利发明等,得分值不设上限。
春季学期已获得奖学金者再次参评秋季奖学金时,需提交新的业绩成果。
综合素质测评:
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参与度和表现。
评审流程:
各院部按照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细则进行评定。
完成院部公示后,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学校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本科生学业奖学金(以同济大学新生院为例)
基本条件:
符合《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和同济大学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中相关评奖条件。
参评学年中,同济大学新生院学生全面发展“五育”培养及评价方案成绩总分不低于80分。
评奖办法:
除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外,均采用综合成绩进行评选,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和第二课堂成绩组成,其中学习成绩满分100分,第二课堂成绩满分10分。
社会活动奖学金综合参评学年相关成绩、社会实践、志愿公益、创新创业等情况进行评审。
评审流程:
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学生按要求提供第二课堂成绩附加分证明材料。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各学堂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名额分配情况、学生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排名等,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学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