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分
公务员考试中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根据报考岗位类型和地区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加分条件与分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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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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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民族自治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民族乡单位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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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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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及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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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退出现役义务兵、初级士官,笔试总成绩加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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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公安系统烈士子女,笔试总成绩同样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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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经历加分
-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县(区)级以下职位可享受 5分 加分。
二、加分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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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申报
- 在报名信息中需准确填写民族信息,符合条件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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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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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招录单位联合组织,根据报名信息进行统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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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通过后,成绩公布前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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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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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范围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主要针对民族自治地区及特定岗位,如贵州、海南、广西、青海等地有明确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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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加分 :如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计划人员,需符合岗位要求并完成服务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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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具体加分政策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建议报名时仔细阅读最新文件。
四、其他地区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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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户籍或生源的少数民族报考少数民族县职位,按笔试成绩的5%加分(如130分考生成绩加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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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烈士子女等群体额外享受倾斜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自各地公务员考试官方政策及近年公告,考生需结合自身情况确认适用条件。